看来他们的想法和自己一样,是选择了相信简默声的脚印理论。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现场的勘验遗漏了什么。
林二继续往下看,是刚才简默声提到的监控的信息。
他们调取了12号楼附近道路所有的监控视频,一帧一帧地看。
监控显示26号的下午17点3分,死者林瑞洋回到了家中;当晚2点16分左右,林瑞洋离开了单元楼去了物业那边就墙体渗水问题和物业的值班保安大吵了一架,差点还动了手。之后2点38分他回到了单元楼,上楼回家。此后便再也没有离开,直到27号的上午8点12分被现在坠楼现场。
而根据警方走访的资料来看,26号当天,林瑞洋应该是处于出差状态的。
也就是他这个时间应该是在另一个地方的,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竟然中途回来了。
另外,简默声提到的那个监控的信息,林二也特别留意了一下,确实是能拍到四层左右。
因为起坠点是在天台的南侧,而脚印也是在这里消失,如果嫌疑人真的是通过绳子降下的方式离开,那么嫌疑人只能选择五六七三个楼层的房屋。
五楼他们查过了,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进出。
七楼的窗户都安装了防盗网,无法进出。而且租户是26号下午回到了家中,27号的上午7点2分就离开了小区。
从时间上来讲,七楼的租户不具备作案的时间,而且防盗网也无法进出。
那么就只剩下六楼林瑞洋自己的家了。
理论上,这个可能性很大。
嫌疑人和死者在六楼死者的家中喝酒,然后将其灌醉之后,背上了天台然后扔下去,而嫌疑人自己则通过绳索回到六楼的房屋,再通过楼梯离开。
估计当时警方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对死者的家里进行了细致的搜查。
死者是一个人离异独居,家里有点脏乱,但是里面没有现任何搏斗的痕迹,也没有现其他人员出现的痕迹。
死者的家里也没有找到死者的手机,通过定位现手机信号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小区里。
而死者的死因目前还没有完全确定的定性,所以还没有正式立案,也没有办法动用移动通讯协议的权利去调取死者生前的通话记录。
如果是自杀,那么就不属于刑事案件;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也不能强行调取公民的通讯隐私的。
而刑事案件并不是只有出了人命才算刑事案件的,类似抢劫、盗窃、诈骗、拐卖、涉黑都是刑事案件。
所以林二感觉平时他们想调取通话记录的时候好像总是很容易的,但事实上,这个案子因为定性问题还不能算是刑事案件。
毕竟市局方原本是打算以自杀结案的,结果却是被上面强行压下来再查。
对于一件他们认定是自杀的案子还怎么查?
当然不可能立案了。
因为立案了,根据命案必破的原则,到时候如果真是自杀的去哪找一个杀人凶手出来。
看到这里的时候,林二微微地皱了皱眉头。
而吴双这个时候出了一声惊呼。
她自告奋勇地说时间还早过来一起看卷宗,结果她抽到的是法医的尸检报告……
要知道,每次尸检她都是有多远就能躲多远。
这丫头也够倒霉的,那么厚的一摞报告,她就偏偏抽到了她最不想看到的。
因为她叫声,林二的注意力被吸引了凑了过去看了看。
“这、这个人死了怎么还有黑眼圈……看起来……看起来好像港片里的女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