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之后,林二就和吴双回到了宾馆的房间。
林二就开始浏览整个案件的卷宗情况。
抛开林瑞洋自身选择的问题,摆在他面前的可能就只有两种了。
一种是简默声对于脚印的推断出现了错误;第二种就是现场勘验一定是漏掉了什么。
经过了上次的绑架案,林二对于简默声的足迹追踪术十分的推崇,仅仅从一个脚印就能推断出凶手的身高体重职业以及步态特征,这就好比是自己触碰尸体就能锁定凶手的能力差不多,他是触碰脚印就能看到走过的人。
关键是,自己那个是真的能力;而简默声这个是通过大量的数据研究得出结论,这才是他强悍的地方。
所以,林二更倾向于简默声的判断是对的。
那么现场的勘验就一定是漏了什么,否则这个案子就真的没法解释了。
为今之计,林二也只能先从卷宗下手了。
【案件简述】
12月27日上午,洛河市局接到群众报警,在龙湖家园的12号楼生了一起高空坠楼事件。
死者林瑞洋,离婚独居,系某国企财务部审计室主任,现年32岁。
【现场勘验报告】
坠楼事件现场位于龙湖家园12号楼,七层,楼梯房,位于该小区最后一排,后方是一堵院墙。
墙外是高架桥,下方是南北走向的和平路。
该小区为该国企的职工共建宿舍楼,前些年改制,将该宿舍区单独划分出来成独立小区。
死者位于楼房的南侧,呈俯卧位趴于地上,距离楼房地基处2。3米,死者周围无其他散落物。
周围没有现死者的手机、钱包等身份证明物品。
楼梯可直通天台,仅有一道铁门,未上锁。
从铁门到女儿墙起坠点有一行脚印。
女儿墙附近现有少量凌乱的脚印,八个烟头和一个高度酒的酒瓶。
起坠点位于天台南侧,附近的女儿墙上积雪有碾压拖动的痕迹。
……
现场的勘验报告很长,每一个点都写得很详细。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了痕检组在现场勘验的时候非常的细致。
当然,从语言的通顺程度上来看,林二能看得出来现场应该是有过二次和三次的勘验,对现场勘验报告进行了补充。
说明,在简默声来了洛河对脚印提出了自己的推测之后,洛河技侦又再一次地对坠楼的现场进行了第二次较为细致的勘验。
结合之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市局接到了群众报案之后就赶到了现场,拍照取证现场勘验之后没多久,就断定是死者跳楼自杀准备结案。
但是却遭到了家属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林瑞洋平时性格开朗,和同事朋友的关系都十分的融洽,而且前途一片光明,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自杀,要求重新调查。
大伯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高层施压,将案子给打了回来,并且直接从云海那边把简默声给抽走了来洛河协助调查。
市局的陆队长迫于压力只能对现场进行了二次勘验,然后就得出了刚才简默声所说的那种情况。
如果是自杀,死者背着的重物去哪了?他又为什么要这么做?背的是什么东西?
如果是他杀,嫌疑人背着死者抛下了楼,那么嫌疑人是怎么离开天台的?
这几天,陆队长就林瑞洋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排查,也都没有找到有杀人动机的嫌疑人,案子一度陷入了不知道从哪里查起的状态。
这也是前几天简默声给自己打电话希望自己能过来一趟的原因。
于是,他们对坠楼现场进行了第三次的现场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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