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点子,我要做梦的时候,才能想得通透。”朱温说起胡话不打草稿:“你看,一天要睡这么久,当然没时间读书了。”
“素亭明白了。”兰素亭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南朝的大才子江淹,也是梦里得到一支神笔,然后就经常在梦里写辞赋,所谓‘梦笔生花’。”
“这么说来,营将你不是懒,只是和江淹一样,异于常人而已。”
兰素亭见朱温不回话,又道:“这本书我不能收。”
“为什么?”朱温问道:“我给了你,就是你的。”
“我想自己抄一本。”兰素亭秀丽的睫毛轻轻颤着:“亲手抄一遍,自己就吃透多半了。”
朱温闻言,不由想起阿爷朱诚的那一屋子书,几乎也是一本本亲手抄来的。
由于门阀士族垄断知识,平民百姓想读书,就是如此不易。
兰素亭不知从哪拿出了一沓纸笺,是本朝才开始使用的“毂纸”,以树皮纤维制成,相比之前的麻纸,纸质相对光滑,但价格并不贵。
她显然是个爱书之人,而且时时都做好了手抄一本书的准备。
兰素亭在书案前摆纸研墨,无声无息抄写起来。柔淡如清水的目光,静静垂落在纸面上。
字体是卫夫人传下来的簪花小楷,极为娟秀,笔尖在纸张上流转,如同一场工丽已极的舞蹈。
“毂纸”尤其适合这样俊秀的笔法。
朱温并不懂纸,也不懂书法,但他能看出少女的书法相当有功力。
或许不在老师黄巢这样有数十年造诣的大才子之下。
笔法中的柔韧与秀丽,与武学中许多技法,原是相通的。
“你若出去卖字,一定比你做账房先生赚得多。”
“我知道。”出乎朱温意料,少女迅速给出了笃定的回答。
“但我不想像商贩那样出去吆喝,觉得很丢人。”兰素亭又轻轻地道。
她能帮长疮的战士吮吸毒疮,一点不觉得脏,却认为如商贩般吆喝着推销自己的书法,会令人尴尬。
这才是真正有骨气的读书人该有的样子。
朱温越发觉得自己平日里所讨厌的那些自命清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穷措大”,实在是俗不可耐。
抄了一些之后,她揉了揉有点僵硬的手腕,将抄好的纸页整理得整整齐齐。
今夜,朱温为她请的那个丫鬟恰好生了病告假,她便拿了笤帚,自己动手清扫帐内的地面。
一边扫,她另一只手还拿着那本书,细细地瞧着,竟然丝毫不妨碍扫地的精准与细致。
朱温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会照顾人,本来并不需要什么丫鬟来照顾。
而且这种传说中的“一心二用”的本事,朱温身为公认的天才,自问也很难做到。
他能够左右手同时使用两种兵器,但若让他一边专心致志地看书一边砍人,那无疑会费劲到极点。
遇上这样一个璞玉般的女孩子,朱温只觉自己真的捡到宝了。
看来她不止能做进献逆耳之言的魏征。
假以时日,兰素亭或许真能成为运筹帷幄的大军师。
朱温转念一想,魏征之前跟着隐太子李建成的时候,不也是顶级的谋士。只不过太宗皇帝谋士太多,所以让魏征专门进谏罢了。
次日清晨,朱温便与兰素亭一起启程。
“我不会骑马。”兰素亭有些苦恼地道。
“那另一匹马只能做驮马用了。”朱温将一匹马的缰绳和另一匹马的马尾拴在一起,把行李放在驮马背上。
他本想依然让兰素亭坐在自己前边,但突然又觉得不大合适。
马鞍是军用的四角高桥马鞍,如果两个人坐在上边,就会很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