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心低垂了羽睫:“有些浪费,我不会常来。”
再过两年,她或者被大太太害死了;或者弄死了大太太,自己出国去学西医了。
这里,只是落脚地,不是她的归属。
她这辈子只属于她自己。
“我告诉过你了,珠珠儿,新衣、烈酒,都是最简单的快乐。为何非要去想背后的意义?喜欢就穿,不喜欢就扔掉。”景元钊道。
颜心看着他:“都是你的心意,怎么扔掉?”
“我的心意,就值几件衣服?你也太小瞧我了。”景元钊道,“穿哪一件?”
“孔雀蓝那件旗袍好看。”她说。
景元钊替她拿出来。
夹棉旗袍,她穿出来依旧窈窕玲珑,丝毫不臃肿,也不会过度消瘦单薄。
她长得太好,什么衣裳穿她身上都漂亮,却又不抢夺她风采,只给她的美貌锦上添花。
颜心穿好了旗袍,觉得有点冷,选了件洋装的乳白色大衣穿上,足上是皮靴。
头发简单绾起,不怎么堆砌首饰,依旧美艳不可方物。
“珠珠儿,真好看。”他说。
颜心被他夸得有些不自在。
“你好好打扮,也好看。”她道。
其实,景元钊一向英俊无畴,有得天独厚的好容貌。
他铁灰色军装,胸前穗带曳曳,金属勋章在日光下灼目。
越发彰显他气势威严。
他像一株大树,顶天立地,可做栋梁之材。
颜心不太敢承认,她偶然会仰望他,觉得他风采逼人,把旁人衬托得渺小。
景元钊让颜心挽着他胳膊。
他高大挺拔,她纤瘦娇媚。下楼时,副官与佣人都觉得他们俩般配至极。
“松香院的人,知道我出门吗?”颜心突然问。
景元钊:“副官会告诉白霜。”
颜心这才点头。
这天,有两拨人在松香院等着颜心。
他们等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