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瑁远嗯了一声,不置可否,“宝贝,我说了,我不是好男人,撒旦,嗯哼,”耸了耸肩,坏笑道:“遇见你,这个撒旦,也有了好心,偶尔为你失控!”
周瑁远嘴角挂了一抹魅笑,又伸手过来,这回只是单纯地握了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林子苏有些困惑,“你真的很善变,我总是会问自己‘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周瑁远耸耸肩,抿嘴一笑,“宝贝,我是宙斯。”然后,就是他朗朗的笑声,嗯,此时,他又变成了远先生。
“撒旦,宙斯……呵呵,看不出来,远先生,还是个标准的文青呢?”林子苏调侃道。
周瑁远不禁哈哈一笑,道:“小时候,爷爷对我很严厉,他不喜欢我看文科的书,尤其是文学作品,他觉得那些书没有用,只会害人,爷爷喜欢说它们是…,是什么音…,那个成语,我总是记不住。”
他挠了挠头,尴尬地笑了笑。此刻,他又像个犯错的大男孩。
“靡靡之音!”林子苏瞬间秒懂,被他的笑容感染,不无宠溺道。
“嗯,对,靡靡之音,你懂得真多!所以爷爷就把家里所有的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的书,全部锁到藏书楼里。但是那会,我对什么都充满好奇,而且很叛逆,特别喜欢和爷爷对着干,常常翻窗户进藏书楼去偷看。那个藏书楼,是我叔叔的……”
周瑁远说到这里,脸色突然就不好了,顿了下来,好半天没说话,再开口,就不再提那个藏书楼,声音也没有刚才那样欢乐了,过了些许,他才继续回忆讲述——
“后来,被凤姨发现,她就经常偷偷带我进去看书……嗯,那两年的时间,藏书楼里文科类的书都差不多看完了。凤姨到现在还说我,小时候我很内向,就喜欢一个人看书。我最喜欢的,还是希腊神话,尤其最喜欢宙斯,还跟爷爷说,长大后一定要当宙斯那样的男人……”
周瑁远歪了歪头,仿佛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脸上这才有了笑容,“不过,有一样,爷爷没阻止我,还请了最好的老师教我。”
“什么?”林子苏很好奇,但心里隐隐已有答案了。
“钢琴”两人几乎不约而同脱口而出。周瑁远不禁“哇哦”了一声,是在惊叹这份默契,二人都相视而笑。
“我一直都特别喜欢远先生的手,它那么漂亮,那么修长,一看就是弹钢琴的手,这得从小就弹琴,才能修炼得这么修长好看。那天晚上看到你弹钢琴,我就知道我是对的,一直到现在,你弹钢琴的样子,都还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林子苏笑道,虽然是赞扬他,自己却感觉很骄傲。
周瑁远又是一阵朗朗笑声,不置可否,他喜欢她的赞扬,甚至渴望她说得更多一些。
“小时候,我妈妈也教我弹钢琴,但我不喜欢弹琴,还有些讨厌,后来我跟妈妈做交换,只要不弹钢琴,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妈妈就让我学跳舞。那架老钢琴,现在还在家里放着,不过我妹妹弟弟倒是有弹琴的天赋,后来就是他们一直在弹。”提及妹妹,林子苏的神色又黯然了下来。
周瑁远沉默了一下,不想美好的时刻就此中断,便接上她的话,笑道:“很好啊,难怪你会唱歌,这和你小时候学钢琴,有很大关系。嗯虽然你不喜欢……不过,我们以后可以分工,我弹琴,你跳舞。嗯,如果你愿意,我还可以教你弹钢琴,我会是个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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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如果小时候能认识你,那我肯定会爱上弹钢琴,而不是跳舞。嗯,不过现在也不迟,我以后也会缠着妈妈教我的,这就叫‘爱屋及乌’。”林子苏咯咯一笑,周瑁远也被感染,禁不住朗朗一笑。
林子苏又开始犯花痴,盯着他看,心里却在想他前面的话:他刚才的话信息量好大啊,他爷爷很严厉,不喜欢文学艺术;他有个叔叔,还有个藏书楼;他从小就叛逆,少年就通读西方文史哲甚至古典神话,听起来,他的青少年时期还是很文艺范的。
哈,他竟然是内向性格,难怪不喜欢应酬,可是也没那么差劲吧,在上京,他在自己的圈子,也都应对自如啊,可没见他不善言辞和交际!
嗯,没想到,他小时候的志向,竟然是当“宙斯”,难怪总是这么强势专制,还这么风流滥情……
这些信息,可比他这个人,有趣有人情味多了,嗯,这大概就是烟火气吧!
是的,他的身上,总是缺少一份人间烟火气息,冷漠专制不通人情,只有今晚,他有点人情味了,就是矛盾点太多了!
呃,凤姨,她是谁?……林子苏好奇心起,便问:“凤姨是谁?”
周瑁远又皱起眉,似乎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呃,爸爸后来娶的太太。嗯,就这样!”
林子苏这才明白,原来凤姨是他的继母,他们关系不好吗?为什么提起她,他会这么不情愿?但这个问题太敏感,林子苏不好意思再追问,只得换了话题,便笑道:“那后来,你又做什么了呢?”
周瑁远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真是一只好奇的小野猫!后来,后来,就遇到了我第二‘倔’的你了!”
林子苏噘了嘴,甚是不忿,“为什么是‘第二’?”周瑁远朗朗一笑,歪了头,看了她一眼,“因为我爷爷是‘第一’,他是天下第一倔老头。”
他居然称呼董事长为“倔老头”!!居然还是“天下第一”!这回轮到林子苏咯咯笑起来,她的笑声太有感染力了,周瑁远甚是喜欢,“很少见你这样笑!”
“谁让你是‘宙斯’——专制,霸道,独裁,强势,善变,凶巴巴,还风流成性……哪一样,都叫人笑不起来!”林子苏满心不悦地戏谑他,话音刚落,就听到周瑁远哈哈大笑。
“那你,肯定就是那个Prometheus!”周瑁远调侃她,见她有点错愕,便笑道:“你一定知道的——普罗米修斯!”
林子苏皱起眉头,这可是个悲剧人物,他为了给人类带去温暖和光明,偷走宙斯的天火,被宙斯锁在高加索山上,让恶鹰每天啄食他的肝脏,无休无止折磨他三万年。
直到后来,一个叫喀戎的马人,当了他的替身,把永生权利让给他,普罗米修斯才得以获救,重获新生。
林子苏颇有些沉闷,“为什么是普罗米修斯,不是赫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