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耀看着窗外,想到自己是一时冲动跑过来,谁都不知道。他不喜欢这个城市的天气,这个城市好像也并不欢迎他,送了他一整夜的雨,淅淅沥沥的下到现在还不肯停。不知道安娜会不会欢迎他这个不速之客?
今天该做点什么才好?心中忐忑,也不敢骤然去联络谁。他甚至还未想好,自己到底是来这里干什么的?不如今天就围绕学校晃一晃吧,也不算白回来一趟。
伦敦现在正是假期,学校里已经没有多少人。好在学校紧邻海德公园,公园附近临街的店铺,尚且有一些还在做假期前的最后一日经营。
经过一家熟悉的二手老书店,当年还在这里淘到过一本AdamSmith的《TheWealthofNations》,那本书读了好久才看完,假期也曾带在身边,只是不记得这本书最后落在了哪里。也罢,他喜欢的东西,似乎总是留不住。
李宗耀推门进去,店主人已经换了。他记得这里原来的店主是一个老爷爷,而现在变成了一个年轻人。架子上的书也不似以前那样古旧了,甚至还摆了一些新书,和旧书同时在卖。
书店不大,书架的摆放并不规则,有些甚至是斜着错落放置着。倒是能看出,年轻人在空间设计上用了很多巧思,摆的书明显比之前那个老爷爷摆的更多了,就连角落里、通道上也堆叠着书本。有些读者累了,就垫着书包或者手套,坐在那一个个书堆上。
李宗耀正感到刚才溜达得有些累,也打算找点书坐下来边看边休息一会儿。大部分书架前都已经被读者占据了,只有儿童书籍的架子前尚且有一个空着的书堆可以小坐一下。
抬头正巧看到一本儿童插画版的《TheLittlePrince》,内容是英法两种语言,是一本旧书。扉页还有原主人的铅笔留言:“赠给亲爱的伊丽莎白”,落款是:“你的朋友,彼特,1999。2。14”
这本书至少有二十年了吧。他们还好吗?为什么要把情人节收到的礼物卖了呢?
安娜也送过他一本,当时他以为是讲什么公主与王子在一起的少女童话,所以收到以后并没有读。离开英国时,将那本书跟所有行李一起,原样崭新的带回新加坡去,束之高阁了。
记得安娜送给他的时候,说过这本书不是随便送的,也许一辈子只会送出去一次。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所以他更不敢看。现在,他手里有一本了,也许是时候好好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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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狭窄,不断有人擦过身边,被人撞了多次,他也不理,沉浸在那书里。书并不复杂,看完也不过就用了两个小时。但他看完,整个人都不妙了,因为他读懂了那书里的每一句话。
不,或许以前的他,即使读过也未必懂,而现在的他,刚刚好,是已经能读懂这本书的大人。难怪作者写着:“这是一本给大人看的童话书”,小孩子们是看不懂的。
那朵玫瑰一定被羊吃掉了,是小王子害死了那朵玫瑰。可是,小王子也很可怜啊,他只是懂得太晚了。
他觉得心里一会儿发酸,一会儿发胀。他难过的想要把这本书买下来带走,它不应该在这里蒙尘吃土,它应该被好好珍惜。
摸了一下外衣兜,该死!钱没了!这些伦敦小偷,怎么好意思偷读书人的钱!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喜欢伦敦!太可恶了!
李宗耀只好先放下书,回旅店去。还好那个口袋里只有一些临时用的小额现金,并没有太大的损失,这倒提醒了他一定要护好口袋。
重新取了钱,急急忙忙的赶回书店,往返也不过才用了1个小时。却被店主告知,那本书刚刚被人买走了。李宗耀心有不甘但又没办法,只好悻悻打道回府。
这一晚,他翻来覆去,无法入眠,满脑子都是那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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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亮,李宗耀就退了房,收拾好行李,叫了出租车,径直奔向安娜的家。
上车之前,在牛津街碰到一个花童,他从那男孩手里买了最大的一束玫瑰花。是的,他绝不能像小王子那样,任凭自己的玫瑰被羊吃掉了才后悔!
安娜的家在伦敦四区最出名的Richmond,这里虽然临近郊区乡村,却是名副其实的中产富人区。这里的每一栋房屋,动辄就是几百万英镑,近年仍在不断涨价。许多家庭都是30多年前就住在这里,他们轻易不出售房屋,所以伦敦的新中产们,即使排队也不一定买得到这里的房子。
“叮铃。。。叮铃。。。叮铃。。。”
李宗耀按了三次门铃,久久无人应答,是因为今天是平安夜,大家上午都出门采购了吗?
十年前,李宗耀第一次来这里,就觉得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他只是一个拿着奖学金的穷留学生,尚且无法坦然的享受这些不属于他的生活。但安德鲁是个热情的室友,李宗耀无法在节日里拒绝别人的好意,所以每次来都只是短暂逗留三两日便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