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叶重的举动,老板娘亦是明了,这个蠢男人一连两个月来都守在酒肆外,她心中岂会不感动。
尤其是城内流传出采花贼之事以后,叶重每每在黄昏之际就跑到酒肆外头,一守就是一夜。如此真诚有傻憨的汉子,老板娘岂会不喜欢。
叶重每次看到老板娘总是觉得不好意思,不管她说什么,就是一个劲地点头,不知道反驳。
“进来吧,我给你做了肉包子,吃饱喝足就去找差事。”酒肆老板娘是个寡妇,据说还没过门就克死丈夫。
婆家和娘家都不待见,只能自己依靠自己过活着。她不是没尝试过让叶重到酒肆帮忙,奈何叶重有自己的尊严,打死都不愿意进来。
无他,作为男人的他有自己的尊严,想要靠自己赚到银子。
“英娘,我会找到差事的,一定会的,到时候就可以娶老婆。。。。。。”叶重憨憨一笑,偷偷瞄了一眼英娘的脸庞。
英娘自然了解眼前男人的心思,他对这个真诚憨厚的汉子心喜,汉子对他的心意,作为女子的她同样能感受到。
只是碍于男人的尊严,叶重没有开口捅破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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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包子,饮了一壶水以后,叶重就离开酒肆,在青州城的大街上游荡。他想过,自己有一身的力量,当不成看家护院的,可以去宰牛杀猪啊。
他的刀很快很厉,战场杀敌都是轻而易举,宰牛杀猪更不在话下。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叶重天还没亮就朝着屠宰场跑去。
做屠宰的,宰牛杀猪都起得非常早,为忙生计岂能不勤快。
此时,经历一整夜奔袭的采花帅终于见到自己的曙光,那是屠宰场的入口,只要自己抵达里头,就一定能够瞒天过海。
日后,他还能够在青州城逍遥快活。此事之后,采花帅觉得自己要稍微收敛一点。
麒麟卫的那位总旗苏道临,真是一个狠茬子,追了自己整整一夜。
呼呼——
采花帅衣裳猎猎,黑布下的脸庞浮现出一抹放松的笑容,几个跳跃就要进入屠宰场中。
那一身黝黑的夜行衣,在叶重的眼皮子底下格外显眼,他心中顿时火起。
作为军中悍卒,保家卫国的铁血汉子,他岂能眼睁睁看着贼人在他眼皮子底下胡作非为。
“兀那贼子,休要逃走。”叶重怒声厉喝,身形猛然一动。
采花帅听到身后动静,整个人汗毛竖起,只觉得非常不妙,自己狂奔一夜,身上剩下的那点灵力早就消耗一空。
如今靠着的,仅仅是所剩不多的体力。
于是乎,采花帅放弃在房屋之间跳跃,双脚踏在地上,拔腿就跑。
叶重见状,竟然是一个没有修为的贼人,就这么一个家伙敢做贼,未免太小看整个青州城的官衙了吧。
“哼,老子也不欺负你,最多不用灵力就是。”叶重也是个敦厚之人,望着前面疯狂奔跑的贼人,紧紧追咋身后。
“你特么的追什么追,老子招你惹你了么?”采花帅跑在前面,气喘吁吁。
叶重可不管对方说什么,就是认定对方是贼人,“一身夜行衣,你绝对不是好人,乖乖跟我到衙门一趟。”
试问一下,行色匆匆,又一身夜行衣出现在大街上的人,怎么可能是大命王朝的良好公民呢?
叶重坚定不已,势必要将此人抓到衙门,说不定他还能得到赏钱。借着赏钱自己做点小生意,然后把英娘娶回家。
“混蛋!”采花帅恨恨道,自己被人死死追了一夜,早就身心疲惫。如今又遇上一个体魄强健的汉子,嚷嚷着要抓自己到衙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