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在温暖湿漉的柔软中探索,撬开齿关,吮吸、掠夺。
怀中人仿佛有什麽令人着迷的魔法,只要一触到便分不出神去思考,心绪被紧紧攥在手里,包裹着揉捏,裹挟着沉沦。
只要在陈见月面前,他永远都是输家。
从前是,现在也是。
傅云归喜欢陈见月,早在她以为的初见之前,他就喜欢她。
十年前京南大学的开学典礼并不是他们的初遇,而是重逢,他们的初遇在十二岁那年暑假。
傅云归从小便患有先天性心髒病,他的病症平时虽不致命,却很影响生活。
自打有记忆以来,他便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剧烈运动,也不能情绪激动,他像是一件瓷器,被周围的人小心翼翼地看护着。
正因如此,他从小就没有朋友,因为所有小朋友的家长都会告诫他们的孩子不要跟傅云归一起玩耍打闹,他有病,万一出了事你担待不起。
傅云归就这样一个人孤独地长大了,一直到他十二岁,终于长到了可以做手术的年纪。
被推进冰冷的手术室时,傅云归的心里没有害怕,相反的,更多的是期待,他终于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去交很多很多的朋友,去过健康正常的生活。
傅云归很幸运,手术成功了,从医院出来以后,为了让他安心静养,父母便把他送到明崇岛上的旧居轮流照顾。
随着向海的飞速发展,明崇岛上的常住居民逐年减少,儿时在海边能望见的熙攘人群早已没了蹤迹,他再回那里时,只能每天躺在床上孤独地看海风习习,树影沙沙。
陈见月便是在这个时候闯进他视线的,白白净净的女孩子在某一天突然出现,而后整天撒着脚丫子在海边奔跑,带着一群小孩子逐浪、赶海,哈哈大笑。
那时候傅云归每天最期盼的事就是看见她的身影,好像只要看见她,自己的灵魂也能跟上她的脚步,自由自在地在沙滩上尽情玩耍。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炎夏的午后,他午睡醒来,依稀听见窗外有悉悉索索的声音。
遮光窗帘的遥控器就在床边,他打开窗帘,一眼便看见那个隐藏在树间的身影。
原本白皙干净的女孩子因为连日在沙滩上暴晒,皮肤已晒成健康的小麦色,她穿着一件粉色的t恤和蓝短裤,额角挂着汗,两条笔直修长的腿在空中轻晃。
窗帘自动打开的“怪状”似乎吓到了她,她好奇地朝他所在的二楼方向探出头来。
隔着透明的落地窗玻璃,傅云归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
她的眼睛大大的,玻璃珠子一样清透,不长不短的头发用一根发箍别着,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
她的鼻头微圆,人中略深,带着少女的可爱,嫣红粉润的嘴唇边还叼着一根棒棒糖。
四目相接,傅云归没有说话。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陈见月便沿着院子里粗壮到足以支撑行走的树干爬上了二楼阳台,敲了敲傅云归的窗。
“你好啊!”她向他打招呼。
因为反光,陈见月看不清房间里的人,便捂着眼侧凑到玻璃移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