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她依然凌乱不已,这一切是漫长的梦仍没醒,还是,穿书已经实锤落定?乔孟笛想尽快确认,这是比退婚还要重要的事情。她必须赶紧恢复体力,既然身在鹭州,时间也是重叠的,而且原来的妹妹、同学也能在网上查到,她母亲的糕点店虽然预定电话打不通了,但地址她记得一清二楚,只要回熟悉的地方找到认识的人确认一下就知道了。如果是做梦,见到家人就一定能醒过来!这是最后的希望。想到这,乔孟笛流着泪,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作者有话说:一篇穿书甜文每天早晨六点更新希望小天使们收藏支持一下呀么么么哒-完-联姻对像她蛮上心的“哟霍!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伴随着木门被毫无征兆地推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传了进来,“我们大小姐之前是怎么说的来着?啊——对了,是不是‘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和女人结婚’呢?嗯!我应该没记错,大小姐哦?”一身米白绣花旗袍、戴珍珠项链的林邻凤娇娇妖妖地摇了过来。乔孟笛刚刚喝了半碗粥,吃了一个煎蛋和半个苹果,虽然还躺在床上,到底年轻,她已经恢复了不少力气。在林邻凤走到她床边之前,关于这个人的信息瞬间了然于心——她大约是在原主五岁的时候和乔呈镕结婚的,带着丰厚的嫁妆,还有现在住的这栋别墅也是她的,她的到来极大地改善了乔呈镕父女的物质生活。但在她没有生孩子之前的那一段时间,表面上她把原主当女儿,背地里却将她视为眼中钉,稍不听话,要么就是晒太阳,要么就是关小黑屋,要么就把她的加菲猫或母亲的照片藏起来,听她哭到喉咙发哑……给原主造成了不少阴影。好在没多久她生了个儿子,从那以后,她就把原主丢给松姐,再无暇多顾。这些年里,奢靡、虚荣成性的林邻凤差不多已经把她丰厚的嫁妆挥霍殆尽,以乔呈镕的收入根本不足以支撑她铺张的生活方式和高调的行事作风,所以,对于乔孟笛的联姻,她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自己送上门,能解决一个算一个!”乔孟笛坐起来,那双进食之后有了生气、天然带星的美目闪耀着光芒,将这个曾在原主面前张牙舞爪惯了的女人那种盛气凌人的姿态尽收眼底。她想了想,明白了原主一直以来不怎么抗反抗林邻凤除了她本身性格原因,还有就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早说了,你根本没有这么强的意志力,绝食就是作死,把自己饿成这副德行,到头来还不是得嫁人,嫁谁不是嫁?!”林邻凤边说边自顾自走到床旁边的包布木椅旁,然后侧身坐下,慢悠悠地点了一根细细的烟,猛地吸了一口,吐出一道浓浓的白雾。现在,她没多少钱出去挥霍了,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所以又开始以折磨、欺负原主为乐,这个家,就属她和原主在家的时间多。“你这又是何苦?我们女人啊,最要紧的可不是什么爱情,而是钱,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懂?”乔孟笛懒得理会她那自以为是的劝诫和说教,“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和女人结婚”又不是她说的,她压根就没被林邻凤刺激到。“我的事,不要你管。”她也不看林邻凤,只低着头,目光落在自己如玉一般白的手背,一会儿,她的视线又漫不经心地挪到指甲油颜色已经变淡的饱满指甲上,“还有,我这里有一个建议,想要我跟姚池玥结婚,事成之前,你们最好不要继续惹我、刺激我。最近我呢,就想做一个反覆无常的人,不想吃饭就不吃饭,不想结婚,当然,也就绝不会结婚。林女士,如你所知,我没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所以现在想开了,但下一刻,我会怎么想,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会怎么做就更不用说了。”乔孟笛说话的同时,已经想明白林邻凤为什么会来找她:松姐前脚才离开房间,不多久她就上楼,结合前天中午乔呈镕说过的“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再出这道门”,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对夫妇一定是将她恢复进食视为妥协,自己吃了早餐的消息,想必也传到乔呈镕那儿了吧。也是,小说里的乔孟笛就是一个对父亲言听计从的乖乖女,对联姻这件事,她的反抗之所以被草草地带过,大概还是因为她性格过于软弱了。至于她婚后会觉醒、闹死闹活,是因为遇到了爱情。一旁的林邻凤不由暗暗心惊,怎么回事?!乔孟笛明明还是那道天生微微带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总爱撒娇的甜音,怎么她说出口的话却好像变了一个人?林女士到底是什么新称呼?之前叫妈一直叫得好好的,绝食几天,难道我就不是她妈了?还有,以前她不是服服帖帖的?现在居然会威胁人,绝食能长这种能耐的?